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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债券资金监管银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来源:本站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启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现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债券资金监管银行,诚邀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参加。有关事宜及要求如下:

一、比选人概况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展”)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金5亿元,是北京市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公司制”的科技成果转化“原始创新”服务模式的主平台。集团立足北京深厚科技创新基础,聚焦“从0到1”的科技创新前端环节,以原始创新科技股权投资及相关服务为支点,探索原始创新科技投资新机制与新模式,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外部化、市场化”,跨越科研项目和风险投资之间的“死亡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选择监管银行比选项目。

2. 项目类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3.发行额度:不超过1亿元。

4. 发行期限:3+2年

5. 监管银行:选择资金监管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债券发行及后续存续期间为比选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服务:

(1)为比选人开立专项账户用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同时具有实际操作的便捷性;

(2)所开立的账户仅用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3)债券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服务。

三、项目要求

(1)参与比选提报的存款利率应为无条件利率保证,不得设置包括支取时点、金额、次数、比例、存放期限等在内的限制性条件,且对账户内存款无日均、月均等额外要求;

(2)参与比选的银行应保证其提供的存款上浮利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等行为;

(3)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中选银行不得因任何理由妨碍集团公司正常出款。

四、参选人基本条件

1.参选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含分支机构);

2.参选人需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许可证;

3.参选人必须是全国性的银行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分行机构,或由北京分行授权的下属支行机构;

4.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联系比选人获取比选文件。按照参选资格要求及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递交的比选文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人:于洋涛、柳玉辉

3.联系方式:010-64841342转8868、8867

4.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liuyuhui@bstig.cn

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18层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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